“入职3个月公司还没签合同?别傻等,你可能已经错过好几万赔偿!”
最近有个朋友突然问我:“公司拖了半年不签劳动合同,我是不是该主动提?”听完差点拍桌子——这哪是“该不该提”的问题,这是赤裸裸送钱上门啊!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2条早把规则写得明清楚白:只要用工超1个月没签合同,从第二个月开始,公司就得按月付你双倍工资。

最多能拿11个月。
要是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(列如连续工作满10年),公司拖着不签?
那更好,双倍工资能一直算到签合同那天!
但现实里,多少人根本不知道这条法律?
去年某地劳动监察部门突击检查,发现超过30%的小微企业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。
有员工甚至工作两年都没见过合同长什么样。
最离谱的是,当执法人员告知劳动者可以索赔时,对方第一反应是:“啊?这还能要钱?”

为什么公司敢不签合同?
无非三种心态:赌员工不懂法、赌员工不敢闹、赌员工嫌麻烦。
尤其餐饮、快递、家政这些行业,老板们常挂嘴边的话是:“大家都这样”“干满一年自然给你补”。
可等到真出事,往往是劳动者吃哑巴亏——没合同,工资流水不清,连劳动关系都难证明。
最近风向真的变了。
2023年多地劳动部门开始专项整顿。
上个月刚曝光的案例里,一家20人规模的公司因未签合同,被要求集体补发双倍工资差额,加上罚款直接赔掉40多万。

老板在采访里哭诉“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”,可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了十几年,目前喊冤?
晚了。
劳动者最该警惕的陷阱:
1.“试用期不用签合同”——错!入职第一天就该签,试用期必须写在合同里。
2. “工资发现金就不用赔”——转账记录、考勤表、工牌都能当证据。
3. “你自己不想签”——公司得证明是劳动者拒签,否则照样赔。
有个细节特别有意思:法律规定的11个月上限,实则暗藏玄机。
由于满一年不签合同,法律直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
这时候如果公司还想赖账,赔偿就得按无固定期限条款无限期算下去——相当于给自己挖了个更深的坑。
目前最魔幻的现实是什么?
一边是劳动者战战兢兢怕丢工作,另一边却是HR群里疯传的“合规避坑指南”。
有公司玩起“合同倒签”,把签约日期往前补;还有的让员工签空白合同。
但这些小机智在仲裁委眼里全是送分题——去年某案例中,公司倒签合同被监控录像戳穿,反而多赔了30%和解金。
最近接触的一个案例更典型。
95后女生入职时公司说“走流程慢”,结果半年后裁员,她拿着微信工作群记录和工资条去仲裁,愣是追回5个月双倍工资差额。

公司老板后来私下抱怨:“早知道赔这么多,当初花五分钟把合同打了多好。”
普通人该怎么应对?
1. 入职第一天就主动要合同,别信“走流程”之类的托词。
2. 保留所有工作痕迹:加班记录、工作邮件、甚至同事证言。
3. 如果公司拖过1个月,直接书面催告(留证据!)。
4. 超过1年没签?祝贺,法律默认你端上“铁饭碗”了。
最后说句扎心的:许多劳动者不是输在法律不懂,而是输在“拉不下脸”。
总觉得撕破脸影响下一份工作。
可换个角度想——连合同都不肯签的公司,真值得你牺牲权益去维护关系吗?
(注:文中案例为公开报道整合,具体维权请咨询专业律师)